(北京综合讯)中国改革楼市沿用30余年的预售模式,推进“现房销售”,并出台配套信贷措施支持购房者,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40年,减少月供压力。

中国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星期五(8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央行、金监总局联合印发相应信贷管理意见,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从资本市场角度支持房地产新模式的意见。

《通知》明确,要求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实现购房“所见即所得”模式。

这将改变中国房地产行业从1994年沿用至今的“预售”模式,即开发商在住宅完工前就进行出售,并使用购房者贷款资金滚动开发新项目。

该模式近年来助长了房地产的过度供给、加剧房地产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问题,也被认为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出现烂尾楼的深层原因。

新模式下,开发商只能向购房者收取一小部分定金,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定金监管。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购房者有权取消交易,开发商需返还定金。

中国媒体将这一改革称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历史性节点”。《21世纪经济报道》引述房企人士称,预售制是住房短缺阶段的产物,如今“大规模建设商品房的时代已经过去”,预售制度已完成其历史使命。

中国购房者对开发商能否按时完工交房仍有疑虑。官方文件提及,中国二手房销售已超过新房,供求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以预售为主、追求快速周转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 。

为“现房销售”提供信贷支持

延伸阅读

为配合推动“现房销售”,中国央行和金监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从房地产信贷、个人按揭贷款角度作出配套安排。

《意见》明确,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40年,合理提升购房人的贷款能力,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合理确定。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此举旨在回应近年来居民收入增速放缓、还贷压力上升等现实变化,“减负效果实实在在。” 1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9万新元)的贷款本金在年利率3%、等额本息方式下,40年期比30年期的月供可减少635.02元,降幅达15%。

从开发商角度,现房销售模式对房企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要求更高、资金监管更严格,但《意见》提出,预售项目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现房销售项目最长不超过七年,比目前房地产项目开发贷三到五年存续期限要长,意味着新规为现房销售项目提供更长期的融资支持。

在土地购置上,新规虽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用自有资金购地”,但可以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

彭博社指出,新政虽没有达到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结束房地产低迷所需要的“大规模刺激”,但综合来看,“这是北京多年来为扭转房地产下行作出的最大胆尝试”。

第一财经引述行业人士称,“在经历恒大等一批高杠杆房企出清、保交房阶段性收官之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成为了一个标志性政策,旧模式留下的问题解决了,房地产有望进入一个依赖项目融资、现房销售和资金封闭监管的新模式”。